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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瓶底脱落致烫伤 工商部门调解获赔偿

2012-05-14 15:41:34

  孙村镇赤沙张先生拿着新购不久的热水瓶倒开水,没想到热水瓶底盘脱落了,瓶胆内开水烫伤了自家小孩。近日,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商家、厂家共赔偿了3500元。

  2012年春节前,张先生以1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3.2L热水瓶,第三天张先生拿着盛满热水的热水瓶倒开水时,热水瓶底盘脱落,热水瓶胆从热水瓶壳中滑出,掉在地上,发生爆炸,致使边上的小孩被烫伤,医药费用了上千元。随后,张先生向这家商店的经营者反映情况,要求赔偿其治疗的医药费、护理费及营养费共计5000元。而经营者认为,热水瓶底盘脱落致人受伤属于厂家的责任,与其无关,拒绝赔偿。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张先生前往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孙村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向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核实情况。得知消费者使用的热水瓶确系在该店新买的,并多次帮助联系厂家,在厂方代表、经营者、消费者三方都到场时,经工商人员耐心做工作,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返还保温瓶费用18元;由商家、厂家支付张先生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3500元。  周为亚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