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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7辆校车被要求整改
2011-12-12 10:30:13
近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向全县17辆校车下达“校车整改通知书”,严禁租用、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
该大队针对辖区17辆非专用校车和租用校车接送学生问题,联合县教育局向全县17辆所属校车单位下放“校车整改通知书”,要求严禁租用、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同时对17辆不符合专用校车标准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恢复车辆原状。许礼琴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