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全面禁止摩托车非法载客经营
2011-07-18 09:34:15
根据《繁昌县城区正三轮摩托车道路运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自7月6日起,县城区全面禁止摩托车非法载客经营。
7月6日上午,由县公安、交通和市容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禁行区内(县城中心花园为中心,东至繁阳大道与高速公路入口交界处、南至淮九路与四纵道路接口处、西至四纵道路与S321接口处、北至戴店脊岭和华阳分水岭以及上述交界点所连接的公路范围以内的道路和街道)行驶的摩托车进行监督与检查,对使用摩托车非法从事载客经营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暂扣其营运摩托车,责令停止经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与此同时,严厉查处正三轮摩托车等“三小”车辆在禁行区的通行行为。 (徐红兵 殷俊)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