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构建诉讼监督“四位一体”联动平台
2011-05-16 10:52:31
繁昌县检察院围绕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标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着力构建诉讼监督决策、责任、咨询、质控“四位一体”联动平台。
该院按照办案工作流程,细化每个办案环节标准,强化质量控制,形成诉讼监督决策、责任、咨询、质控“四位一体”的联动平台。该院完善捕诉衔接及信息共享、不捕案件说理、监督引导侦查、办案质量考评与监管等工作制度。在对案件拟提请抗诉中,实行事实调查核实和抗诉案件评析合议等工作制度,提高监督质量。该院开展了“案件质量月”活动,适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评比、监督精品案例评析、监督能手竞赛等活动,培养智慧型干警。
2010年,该院诉讼监督部门共决定不批准逮捕26件33人,决定不起诉23件26人,纠正漏捕8件9人,追诉漏犯9人,追诉漏罪10起,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115次。监督立案15件15人,监督撤案6件6人。刑事案件提请抗诉1件,二审法院予以改判。民行检察受理申诉案件46件,提请抗诉14件,息诉和解18件,二审改变6件。实行检察长驻看守所每月一日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无超期羁押。 (孙其干 盛学楠)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