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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点工程建设启动合同违约惩处机制

2011-02-14 08:40:24

  日前,繁昌县对截至1月24日超工期未完工的8家项目施工单位违约处罚情况进行通报,这是该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启动合同违约惩处机制以来的首次通报。

  为强力保障全县各在建重点工程特别是安置房建设工程如期建成,严格合同管理,繁昌县自2011年1月开始,启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月惩处、月兑现、月通报的惩处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政府办、招采中心、审计局、监察局、重点局多个单位和部门实行联合督查,结合各在建工程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工期滞后或超工期未完工的项目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罚,直至工程竣工;对缺乏相应工程建设实力的施工单位,列入县招采中心相应名单目录;反之,对工期超前的,提前支付工程款项。通过惩处机制的启动实施,以强力保障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如期推进。(重点局)

稿件来源: 繁昌新闻网

编辑: 章平周